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发端于欧洲工人运动,以社会平等和团结互助补充了自由主义的缺憾。然而,我们都不能否认社会民主和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,均是源自于西方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。身为历史学者,我在此思考,西方“现代性”(modernity)的标准,在21世纪是否还放诸四海皆准,回教的现代性、儒家的现代性等,在21世纪能否共同支撑“全球的现代性”(或曰构成“多元的现代性”multiple modernities)?从此出发,我对回教刑事法是否“文明”、是否“合宪”、是否“理性”、是否“人道”的判断,是否只应该用西方的标准来衡量之?我考虑的不是来届大选的成绩,而是思考“回教的现代性”是否应该包含“回教刑事法”,就好比评价回教的“一夫四妻制”,只用西方法律的“一夫一妻”的维多利亚现代性来衡量是否就真的公平?我们用女权主义的理论来解放回教女性,是否一种“文明的野蛮”?我没有答案,我还在不断思考................